杭州临床肿瘤研究会印章使用管理制度

发布时间:2024/12/30 15:51:38 浏览次数: 来源: 作者:


杭州临床肿瘤研究会印章使用管理制度


为加强研究会印章管理,规范印章使用,确保研究会日常工作的有效开展,特制定本制度。

研究会公章由研究会秘书长专人保管。

财务专用章(出纳保管),法人印鉴章(由财务科专人)保管。在支票使用时,按支票的使用规定加盖。不得在支票、收据以外的单据、凭证上使用。

印章应妥善保管规范用印。印章因磨损原因需重新刻制,要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刻字单位刻制。

研究会印章的使用范围

1研究会名义制发的公文。

2研究会名义报送的各类报表。

3研究会名义颁发的各类奖状证书。

4其他需盖研究会章的用印。

研究会财务专用章的使用:以研究会名义收入支出的有关票据支票账册。

使用印章时应当坚持原则,严格执行印章管理制度,按程序用印。具体用印程序遵从业务类别审批流程。

本制度解释权归本会秘书处。